互联网弹窗或将迎来强监管
互联网弹窗或将迎来强监管,征求意见稿指出,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互联网弹窗或将迎来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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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国家网信办起草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信办拟要求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与会员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干扰用户关闭弹窗;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算法模型;不得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
《规定》提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力量,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确保弹窗信息推送必须经过人工审核。
《规定》提出,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确保每条弹窗信息明确显示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规定》明确,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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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公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
征求意见稿指出,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保障用户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确保每条弹窗信息明确显示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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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从2日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等管理制度。
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有哪些具体措施?对互联网环境的优化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收到弹窗信息,是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扰。浙江湖州的蒋先生平日工作中需要经常浏览各类网页,时常被弹窗困扰。“正常浏览网页,弹出来的内容有的是游戏推广、广告,有的是带有色情的图片,特别是旁边有小孩的时候,非常不雅,影响也不好,关键这种弹窗要想关闭非常麻烦。”蒋先生说。
在国内某知名社交平台上,搜索“弹窗”,有一半以上的帖子是咨询“如何关闭弹窗”的。
一位用户在国家部委网站留言说:“软件弹窗问题严重影响网上工作和电脑使用。经常遇上一早开机要关掉十来个甚至更多的弹窗,甚至自己办公和家里两个电脑的浏览器先后因误点击此类弹窗后被篡改和劫持。”
现实生活中,弹窗信息不仅影响成年人的工作、生活,还可能给许多中小学生带来不良影响。疫情之后,不少未成年人通过网课的方式学习,有些网站会弹出低俗或游戏内容,有视频显示,老师在讲课过程中页面会突然弹出游戏广告。河北的一位家长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上网课电脑一弄就弹出来好多广告,那些东西影响特别不好,大人看到都无奈,不知道怎么跟孩子解释。”
一位高中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有的内容还特别低俗,有时候点关闭键会越点越多,也不知道从哪个软件弹出来的。”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徐智近年来一直在进行互联网弹窗信息的研究。她说,弹窗式的推送对用户来说,算得上一种打扰,对弹窗信息规范管理的工作一直在不断完善中。
“网信办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这一类的.互联网广告必须有用户可以关闭的按钮。另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来以后,有一些应用软件做了相应调整,就是它会问用户‘能不能接受这样一些推送’,它不叫弹窗而叫推送信息,用户其实有一个选择性,部分软件做到了。”
2020年10月,国家网信办曾对手机浏览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其中包括不得PUSH弹窗“自媒体”发布的各类信息,不得使用断章取义等噱头式标题炒作热点敏感话题,不得发布无中生有、旧闻翻炒等不实信息,不得发布低俗、血腥等不良信息等。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相对于以往的治理,此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形成了更加综合、立体的执法体系。
朱巍说:“我们对弹窗的治理其实已经进行好几年了,但是都是专项行动。在这几年的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经验,所以这次综合了这些年对弹窗治理的一些经验,这个规定虽然是网信办牵头写的,但是它的治理部门不单纯是网信管理部门,还包括电信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以它是一个综合性、立体性的执法体系。”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页面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所有者或者运营者。
朱巍表示,意见稿中同时约束了终端设备、网站在内的多种推送渠道;对推动内容、制度也进行了要求。比如,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此外,在推送对象上,特别关注到了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朱巍认为,意见稿的内容涵盖广泛,也有较强的针对性。“第一,它针对的不单纯是PC端或者手机移动端,它涉及了移动端,包括PC端,它既包括网站,同时也包括操作系统,几乎涵盖了所有可以弹窗的服务提供者,范围非常广泛。
第二,它是针对问题导向而作出的具体规定,比如未成年人的防沉迷、一些虚假的点击和链接,用户权益得到保障,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以及不得设置用户画像,让其过度沉迷、过度消费。此外包括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也都是首次出现在这次新规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