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离婚流程需要多长时间,有些人的离婚并不和平,他们也许会出现要闹到法院去的情况,其实这也是费时费力的,但是在很多人的情况里也是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了,以下关于法院离婚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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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2、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①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②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③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①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②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依据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而定,简易程序应该在起诉三个月内判决,普遍程序最迟6个月。
起诉离婚的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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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诉讼离婚一般要多久
通常我们说离婚案件需要按照简易程序审理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若按照普通审理的话,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同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的情况下,二审的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在诉讼过程中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 但是在我们实践过程当中,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无法认定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么一般来说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您需要等一审判决下达后生效六个月再提出
第二次诉讼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官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般都会判决离婚.那么按照两次诉讼进行计算的话,如果起诉离婚,那么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同时在现在我们涉外离婚也会比较多,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由于程序更为复杂,若另一方存心想拖.不想离婚的情况下,时间就会更久了。所以我们说协议离婚是最短的离婚方式,如果要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您需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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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一般离婚官司审结的时间如下:
1、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三个月,多则九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